新洲中学学生缺课情况日通报制度
为加强教学管理,维护我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,请遵照执行。
1、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学生在校动态,一旦发现学生未到校上课(一节以上),应立即电话家访,查明具体情况,同时在《班主任工作手册》中作相应记录,并将情况报告年级组长。
2、学生缺课一天以上,班主任应将情况报告年级组长,同时填写《新洲中学学生缺课情况通报表》上报政教处,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。政教处作出记录后将通报表交教务处备案。
3、学生缺课达二天以上,班主任应进行家访,查明学生未到校的真实原因,劝其返校上课,并将情况报告年级组和政教处。
4、政教处、教务处将不定时抽查掌握各班学生出勤情况。
新洲中学政教处、教务处
2015年12月28日